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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7-09 01:41:2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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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咸阳市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扩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防止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央、省级驻咸新闻单位和市级新闻单位各聘任一名信息联络员。为了做好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职责

第二条 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职责:
(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捕捉各类信息的能力。
(二)深入基层及时捕捉各类信息,做好分析、筛选、撰写信息工作。
(三)熟练掌握信息上报的各种途径和程序。
(四)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信息报告的内容、原则及要求

第三条 信息报告的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信息是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高温、雨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包括:民航、铁路、公路、地铁、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各类信息。
第四条 信息报告的原则
信息报告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原则。信息员捕捉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应急办(电话:33210222)报告,同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
第五条 信息报告的程序:
(一)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程序。一般突发公事件发生后,应急信息联络员得知后,应迅速核实信息后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二)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程序。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信息联络员获悉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然后迅速去现场核实,再向应急办续报核实情况。
(三)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程序。重大突发公共事发生后,应急信息联络员获悉信息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然后迅速去现场核实,再向应急办续报核实情况,并留守现场,随时续报情况。
(四)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程序。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信息联络员获悉信息后,都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迅速赶赴现场核实信息,再向应急办续报核实情况,并留守现场,随时续报情况,事后要以书面的形式详细补报。
第六条 信息报告的要求:
(一)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语言要简明、准确。
(二)要素要齐全(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先期处置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三)通讯要畅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后,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要保持与市政府应急办的通讯联络,以便跟踪了解核实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市政府应急办对在信息报送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应急信息报送联络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中府〔2009〕3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围绕主要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2009年是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重要一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保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局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市政府各副市长是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部门主要领导对工作任务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部门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加强绩效管理的操作性文件,对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制定科学合理的落实方案。按照提速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中心工作有新突破、新进展。对重点事项进行重点跟进,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筹协调,在本单位内部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进展,分阶段落实政府工作目标,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四、加强协调,认真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各责任单位要善于突破难点,疏通瓶颈环节,通过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工作任务完成。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意见。市政府成立重点目标任务落实督办小组,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全程督办,建立健全督办落实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对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督办服务,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完成情况。市政府继续从有关部门抽调一批调研员、副调研员组成4个《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专项督办组,由市府办统筹开展督办工作。督办组每月确定督查专题,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检查工作进展,重点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市政府提交督办报告和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重要事项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加强解决问题的力度。
  六、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阶段完成情况将通过《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和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对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和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及时通报,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附件:1、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中山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督办工作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19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贯彻〈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中有关运输业务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5〕15号)收悉,现将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批复如下: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八条第一款“一方企业在另一方以船舶、飞机或陆运车辆经营的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该另一方应予免税”的规定,可以比照《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条第一款“一方企业在另一方以船舶、飞机或陆运车辆经营的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该另一方应予免税(在内地,包括营业税)”的规定执行,澳门企业在内地以船舶、飞机或陆运车辆经营的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内地给予的免税待遇也应包括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